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然而,遗体(角膜)捐献者却战胜了短暂,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他们以自愿捐献遗体的高尚行为,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提供了基础,使一些人获得新生或光明成为可能。
上海市于1982年开始开展遗体捐献工作。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施行。2002年3月,上海市红十字遗体(角膜)捐献者纪念碑在上海福寿园落成,所有遗体捐献实现者的英名纂刻在纪念碑上。2003年起,每年的3月1日为上海市遗体捐献纪念日。2006年2月,遗体(角膜)捐献纪念网站开通,遗体(角膜)捐献实现者的音容笑貌可以留在这个网站上,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网络上通过献花、点歌、敬酒和点烛等形式,来表达对遗体(角膜)捐献者的敬意和哀思。
1、何谓遗体捐献
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监护人)将其遗体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遗体捐献的原则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3、遗体捐献的用途
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让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高尚在人世间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