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红十字会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红十字系统自身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红十字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专业素质为重点,注重培养、着眼长远,努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红十字干部队伍,为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按需施教原则。紧紧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和实际工作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干部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二)联系实际原则。干部教育培训要与干部队伍现状相适应,与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相适应,达到以教育培训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标。
(三)改革创新原则。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任务,立足实际情况创新、改进培训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努力实现培训效益最大化。
(四)依法依规原则。要遵守红十字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建立健全规范的培训管理机制,以常态、有效的教育培训,营造红十字事业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管理体制
(一)区红十字会负责全区红十字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本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研究部署;指导基层开展红十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街镇、学校和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单位)红十字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情况作为街镇年度红十字工作考核、学校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评估的内容。
四、培训对象
红十字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红十字专(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将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纳入培训范围。培训对象须严格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五、培训内容
(一)对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对党外干部,也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教育。
(二)红十字干部、会员和志愿者应重点培训以下内容:
1、红十字法律法规、工作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等为重点内容。
2、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3、红十字“三救”“三献”等业务知识。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区红十字会举办基层红十字干部培训班,并在街镇红十字干部工作例会、学校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会议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培训。
(二)日常自学。支持、鼓励红十字系统干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自学红十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帮助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培育人道理念。
(三)其他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用好区内外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采用专题讲座、普及培训、外出参观等形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学习实效。
七、培训管理
(一)做好档案管理,如实反映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监督。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时,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加强工作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质量、师资情况、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等。要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版权所有:青浦区红十字会 Copyright a red cross society of qingpu district
地址:青浦区青舟路200号 联系电话:6973551969735523 邮编:2017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